經濟適用房人均面積標準:按照經濟適用房申請標準: 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可以申請。 最近經適房申請正在進行中,其他具體細節,可到所在地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當面咨詢。
三個條件:一是城市常住人口;第二個就是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城市的人均收入標準,這個標準多少,由城市政府定;第三個條件就是人均住房面積十五平米且最高面積不超過五十平米;同時還有一個什么標準就是以前享受過經濟適用房不能再第二次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必須夫妻雙方至少1人具有無錫市市區城鎮戶籍,同時收入和原住房面積都要符合一定標準。目前的標準是:申請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000元以下;申請家庭無房或原住房面積在人均建筑面積16平方米以下。
經濟適用房最大的戶型建筑面積不得超過95平方米,最小的不得低于45平方米。
市物價局、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2000年頒布的《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試行)》(京價房字[2000]第163號)規定,經濟適用房住宅公共性物業管理服務費為0.05元/平方米·月(綠化率超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