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 買受方(乙方)
愿意委托居間方(丙方)上海中原物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列條件居間購買出賣方(甲方)
的房地產。 一、 乙方為表示對丙方居間提供的房地產之購買誠意,向丙方支付意向金計人民幣/美元
元整。 二、 買賣房地產的基本情況:(若本條描述的該房地產之條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不詳盡,則以該房地產權屬證 明或相關法律文書的記載內容為準,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變更和確認。) 2.1類型:□住宅 □花園住宅 □辦公樓 □商鋪(商場)□其他
可否工商注冊:□可以/□不可以 2.2坐落:
區
路
弄
號
室以及
號車位; 2.3建筑面積(實測/暫測):
平方米; 戶型:
室
廳
衛; 2.4權利人
; 2.5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編號:滬房(地)
字(
)第
號; 預售合同預售登記編號:
; 2.6室內裝修情況:
; 2.7附屬設施、設備:
; 2.8是否已設立抵押:□否□是,抵押權利人:
;貸款余額:約
元; 貸款余額處理方案:□甲方自行還清;□乙方首期房價款由丙方保管并優先用于償還,余額轉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補足;□轉由乙方承擔(轉貸款,或稱轉按揭) 2.9是否已設立租賃:□否□是(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棄對該房地產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否 □是 2.10其他:
; 三、買房條件: 3.1房價款:人民幣元整。 3.2房價款的支付方式: A、乙方應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
日內補足定金至人民幣
元整,由甲方簽收后交由丙方暫為保管。待甲、乙雙方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買賣合同)并申請辦理買賣合同公證手續(若需)后
日內,甲方同意乙方將部分首期房價款計人民幣
元整交丙方暫為保管, 丙方并將定金計人民幣
元整轉為首期房價款(僅適用于丙方實際保管定金之情形),如此共 同構成乙方支付給甲方并暫由丙方(部分)保管的首期房價款計人民幣
元整。 B、待上述3.2款A項所述事項完成三個工作日后,且于抵押權人許可的最短時限內,甲方應自籌資金至抵押權人處全額還清其尚欠抵押權人的貸款余額,并將從抵押權人處取得的該房地產之他項權證、注銷抵押申請書、還款憑證交丙方保管,并由丙方代為辦理抵押組小手續,丙方應于收到前述材料原件后
個工作日內,將代為保管的首期房價款轉付甲方。 C、甲方同意乙方通過向貸款銀行申請人民幣
元整貸款的形式支付第二期房價款,乙方應于簽訂買賣合同后七日內向該貸款銀行申請貸款,簽訂借款抵押合同等一切相關協議,辦理一切相關手續,并支付一切相關費用并申請辦理借款抵押合同公正手續(若需)。 D、乙方第二期房價款的支付方式為:(保留相應的方式,其余的刪除) (a)待乙方之貸款申請經貸款銀行審核通過,且公證處具買賣合同公證書(若有)、借款抵押合同公證書(若 有)且甲方名義之抵押登記已經注銷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第二期房價款,該期房價款由貸款銀行代為乙方支付。而后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親自或委托丙方赴上海市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產權過戶及抵押登記手續(送件),并由丙方收執收件收據。 (b) 待乙方之貸款申請經貸款銀行審核通過,且公證處具買賣合同公證書(若有)、借款抵押合同公證書(若 有)且甲方名義之抵押登記已經注銷后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親自或委托丙方赴上海市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產權過戶及抵押登記手續(送件),并由丙方收執收件收據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第二期房價款,該期房價款由貸款銀行代為乙方支付。 (c) 待乙方之貸款申請經貸款銀行審核通過,且公證處具買賣合同公證書(若有)、借款抵押合同公證書(若 有)且甲方名義之抵押登記已經注銷后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親自或委托丙方赴上海市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產權過戶及抵押登記手續(送件),并由丙方收執收件收據。待上海市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以乙方為所有權人房地產證和以貸款銀行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且將該他項權證送交貸款銀行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第二期房價款,該期房價款由貸款銀行代為乙方支付。 E、待貸款銀行將上述第二期房價款支付至指定賬戶且上海市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以乙方為所有權 人的房地產證和貸款銀行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后
日內,甲、乙雙方應對該房地產進行驗看、清 點、確認無誤后,甲方應將房地產交付乙方。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房價尾款(若有)計人民幣 元整。 3.3其他: A、甲方已經支付給該房地產發展商或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相關部門的維修基金(若有)、管理費押金(若有)、 電話初裝費(若有)、煤氣初裝費(若有)、有限電視申請費(若有)、
等已包含在房價款內,不再另行結算,但以上各項的要名費由乙方承擔。 B、該房地產內的附屬設施、設備及室內裝飾的價格均已包含在房價款內,并隨該房地產交付同時一并轉讓乙方。 C、甲方承諾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據)之日起的2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若有)的遷出手續,如由于甲方未及時遷出戶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D、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等規定各自承擔本交易所產生的稅、費。(買賣合同如需公正,公證費用由引發公證的原因方承擔,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E、如3.2款C項所述乙方的貸款申請未經貸款銀行審核通過或者審核通過的額度不足申請額度,則乙方應于3.2款D項所述送件當日將其補足并支付給甲方。 四、丙方應在收到意向金后
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業務處理情況。 4.1在此期間內,乙方不得解除對丙方的委托,亦不得向丙方主張收回意向金。否則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為本協議3.1款所述房價款的3%。 4.2在此期間后,如甲方無法接受本協議第三條所述買賣條件,致使乙方與甲方無法達成交易,除甲、乙雙方 另行達成一致外,丙方將在兩個工作日內或乙方認可的兩個工作日之外的某個時間,將意向金無息返還乙方。 五、如甲方接受本協議第三條所述買賣條件并簽訂本協議,則乙方同意將意向金作為定金,由丙方轉付甲方。 甲方同意將收到的定金交丙方保管。待甲、乙雙方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類似合同后,由甲方從丙方處取回。若甲方將以甲方為權利人的房地產權證原件交丙方保管,則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將收到的定金交由丙方保管,或甲方可以從丙方處取回已經由丙方保管的定金。 六、甲方接受本協議第三條所述買賣條件并簽訂本協議的,乙方同意在甲方簽署本協議后
天內與甲方簽 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類似合同《簽訂合同的具體時間可由丙方安排或者乙方與甲方在本協議中另行約定》。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條所述事項可,則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還。 七、甲方同意將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房地產通過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的買賣條件或甲、乙雙方另行達成一致的 條件出賣給乙方。 八、甲方接受本協議第三條所述買賣條件并簽署本協議的,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后
天內與乙方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