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滿足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整理好需要的資料向當地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額度根據個人收入情況賬戶余額等確定貸款額度。
借款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七)提供委托人認可的擔保;
(八)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九)符合委托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于繳存狀態。
2、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于繳存狀態。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提出書面借款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由銀行負責受理后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
2.簽訂合同。借款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后,由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選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須在銀行儲蓄賬戶。
3.抵押登記和保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合同公證及住房保險等手續。
4.支用款項。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并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售房款專用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內。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委托銀行分期扣款或到銀行柜面,按期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6.合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借款人可向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提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等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建設銀行為借款人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7.貸款結清。銀行為借款人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記證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等手續。
具體貸款額度的確定方法:
1.計算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月收入:月收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計算最高可貸款額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費后所剩余額,再除以申請貸款年限的每萬元貸款月均還款額的所得即為最高可貸款額度。
3.具體的貸款額度金額要同時考慮單筆貸款最高額度、最高可貸款額度、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評估價值。
貸款額度不再依據個人信用等級上浮。
貸款期限:借款人的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
北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
一、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二、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三、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不再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