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解釋,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如開發商辦理合法的立項開發手續后,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并按規定上繳給國家土地出讓金和使用稅(費),由國家發放給開發商土地使用證和房屋預售許可證,這樣的房屋稱為大產權房屋。而國家不發產權證的,
小產權房買賣無效,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是不能公證的。小產權房屋在我國是禁止買賣的,任何買賣小產權房屋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公證的目的是在于公證房屋買賣行為的合法有效性,對于國家命令禁止的行為是不會進行公證的。
小產權房目前還不能轉化為大產權房,只有通過國家行為,將集體土地轉成國有土地,才有可能變大產權。小產權房不能取得國家頒發的房屋產權證書,也不能抵押貸款,更不能進行二手房交易。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
1、從我國對土地的管理理念與土地管理的價值取向來分析,短期內我國還不會放開集體土地的流轉。因此,小產權房屋向產權房的轉化還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同時,即便今后小產權房屋可以轉化為產權房,從現有的土地制度來看,購房人還會
大產權房——全部產權。 根據國務院《關于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規定:凡按市場價購買的公房,購房者能夠擁有全部產權。市場價也就是住宅市場的行市價格或牌價價格。國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壓低和抬高,隨行就市,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