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個人所得稅有兩種計征方式,稅率為交易總額的2%或兩次交易差的20% ,這筆款項一般由賣方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
即為交易總額減去房產登記價格之間的差額再乘以20%,買方不存在個稅問題,但各別地區也是買方出個稅。
(一)營業稅:以轉讓房屋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房產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計稅依據,按“銷售不動產”稅目計征營業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營業稅額及其附加稅=(房屋轉讓收入-購置或受讓原價)×5.65% 營業稅及
房產過戶個人所得稅: 1、交易手續費: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續費由原來按套收取改為按每平方米計算,即每平方米5元,賣方承擔50%的費用。 2、合同印花稅: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05%繳納,賣方承擔50%。
繼承房產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根據繼承人的不同要繳納其他稅費,例如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而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除此之外還有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