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沒有房產證的話,只要證明這個房子是您的就好了。一樣可以繼承。
另一種就是利用遺囑:那么只要持有自書遺囑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可以帶著遺囑,有關房產的產權證等需要的公證材料去公證處辦理公證之后,帶著公證材料去房屋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即可。
希望我的答案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你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二十九條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一條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您爺爺過世后,房產由您父親和姑姑繼承,具體辦理登記手續到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二十九條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一條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只有購房合同不能直接辦理繼承或者贈與手續,但可以簽訂贈與合同或者留有遺囑,該兩份文書待房產證取得后方有效。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申辦公證申請表;
(2) 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回鄉證;
(3)提供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稅署出具的遺產清單;
(4)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5)提供申辦繼續權的親屬關系證明表(可從網站下載,由繼承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或村委和鎮蓋章并加審查意見);
(6)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由聲明人親自到居住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7) 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居住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委托其他繼承人辦理;
(8)遺囑繼承人應提供合法、有效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