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貸款需滿足以下條件:
1.已取得企(事)業法人資格,已在相關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并辦理年檢手續;
2.所在地政府已建立土地儲備管理制度,其能夠通過統一收購、統一征用和統一交易實現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和管理;所在地的土地收購、儲備、出讓、房地產評估等行業的市場行為較為規范;
3.所從事的土地收購、儲備、出讓等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和政策,有較為完善的工作規章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4.具備一定的資本金,有一定的抗風險能力,能夠從土地轉讓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存收益或采用其他方式補充資本金;
5.所申請貸款擬收購、征用、儲備的土地的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利用計劃已基本明確。
6.已獲得當地人民銀行頒發的有效的貸款卡/證;
7.申請的貸款須與具體地塊相對應,土地儲備貸款應落實抵押擔保及其他必要的擔保方式,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年;
8.需在中國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并辦理一定量的存款和結算業務。
房地產貸款需要材料
(一)開發資質等級證書;
(二)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列入國家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以及政府部門對該項目減免稅費的有效批件;
(三)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出讓金交納憑證以及土地規劃紅線圖,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土地劃撥證明;
(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開)工許可證》,已開始銷預售的,還需提供縣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的《銷預售許可證》;
(五)項目所在地總平面圖、規劃設計方案、投資概(預)算書、供水、供電、供氣和雨水、污水排放合同及公建配套資料;
(六)抵押物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對抵押物投保的承諾函;
(七)參建、聯建合同或協議;
(八)建筑工程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投保建筑工程險的承諾函;
(九)與貸款相關的其他資料。
對開戶行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請,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通知開發商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借款申請書》;申請建筑安裝貸款的,根據資金期限,屬于短期貸款的,通知建筑安裝企業正式填寫《流動資金(中短期)借款申請書》,屬于中長期項目貸款的,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借款申請書》。
開戶行除要求開發商或建筑安裝企業提供《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操作規程(試行)》規定的一般相關資料外,開發商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開發資質等級證書;
(二)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列入國家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以及政府部門對該項目減免稅費的有效批件;
(三)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出讓金交納憑證以及土地規劃紅線圖,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土地劃撥證明;
(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開)工許可證》,已開始銷預售的,還需提供縣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的《銷預售許可證》;
(五)項目所在地總平面圖、規劃設計方案、投資概(預)算書、供水、供電、供氣和雨水、污水排放合同及公建配套資料;
(六)抵押物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對抵押物投保的承諾函;
(七)參建、聯建合同或協議;
(八)建筑工程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投保建筑工程險的承諾函;
(九)與貸款相關的其他資料。
建筑安裝企業除提供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一般相關資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外地注冊的建筑安裝企業進入本地區承建項目許可證;
(三)中標和承建協議、合同及承建項目清單;
(四)中標和承建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這投資概(預)算書;
(五)其他貸款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