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房住房公積金不能取出來哦~不買房還有以下形式,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自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條件:職工建造自住住房。
2、可提取人:建房人及其配偶
3、應提供的審核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單位提取證明、《土地使用證》或《臨時土地使用證》或《準建證》、《城鄉規劃許可證》或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合同(協議)、購買建材發票。
(2)單位提取證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需同時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的單位證明原件。
4、提取額度:房款總額(以百元為單位)。
5、提取方式:轉賬提取,轉賬至提取人在繳存銀行開立的個人儲蓄賬戶內。
6、提取次數:自批準建蓋之日起兩年內提取一次。
翻建、擴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證》、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文件(未納入國家規劃管理范圍的需提供鄉、鎮人民政府頒發的許可文件)、施工合同(協議)、購買建材的發票。
不買房住房公積金是能取出來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買房住房公積金能取出來,方法如下
第一步:準備提取證明文件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若提取家庭成員住房公積金時,還應提交戶口簿或結婚證書。根據不同條件還應提交以下相應證明文件。
一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和購房契稅發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供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規劃許可證,有效的工程概(預)算書。
二是離退休人員要提供離退休證或審批表。
三是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身份關系證明、合法繼承或遺贈證明、死亡職工死亡證明。
四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勞動鑒定委員會《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及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等證件。
五是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至還清貸款本息止,夫妻雙方每次提取不得超過當年的還本付息額,提前還款的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借款合同、還款證明。六是出境定居或遷出本管轄區的,應提供出境定居證明或戶籍管理部門的 戶口遷出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