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09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低于30%的,可根據條件調整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30%。 其實就是拿你的個人月基本工資*補充公積金繳存比例=補充公積金 一般單位補充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也就是15%左右。
計繳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和計算方法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釋義》的內容,計繳住房公積金方法如下:一、職工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每月按規定從工資中扣繳部分(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二是單位每月按規定為職工繳存部分。兩部分歸職工個人所有,并必須按規定存入住房公積金專戶。二、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即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單位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個人繳存比例)。假設:某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2500元,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各為8%,則該職工的月繳存額為:2500元×8%(單位繳存部分)+2500元×8%(個人繳存部分)=400元。為方便操作,單位可以對每一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實行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三、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為準。職工工資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一)計時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3.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4.運動員體育津貼。 (二)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三)獎金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1.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2.節約獎包括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3.勞動競賽獎包括發給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 4.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5.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余醫療衛生服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四)津貼和補貼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1.津貼。包括:補貼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補助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肉類等價格補貼、副食品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等。 (五)加班加點工資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獎、婚喪假、事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和社會義務原因按計件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保留工資。四、新參加工作職工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以職工本人新參加工作當月工資為基數;新調入職工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以職工本人新調入當月的工資為基數。您需要向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咨詢自已的繳費基數即工資是多少以及單位和您的繳費是按多少比例計算的。然后對比得知是否是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