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茶是一種按照有機農業的方法進行生產加工的茶葉。在其生產過程中,完全不施用任何人工合成的化肥、農藥、植物生長調節劑、化學食品添加劑等物質生產,并符合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合會(LFOAM)標準,經有機(天然)食品頒證組織發給證書。有機茶葉是一種無污染、純天然的茶葉。有機茶也是我國第一個頒證出口的有機食品。近年來,我國共有20多個茶葉生產單位獲得有機茶頒證,建立有機茶基地近6000多畝,有機茶年生產量已達500余噸(綠茶為主,部分紅茶、烏龍茶等)。
有機茶葉標準:外形肥壯、圓結重實,色澤翠綠潤,砂綠明顯;湯色金黃明亮,香氣高香、持久;滋味鮮醇高爽,音韻明顯,葉底肥厚軟亮,勻整,余香高長。 2、一級:外形壯實緊結,綠油潤,砂綠明;湯色金黃明亮,清香持久;滋味清醇甘鮮。
有機茶產地環境應符合本準則的要求并與常規農業生產區域之間有明顯的緩沖區。原料
1) 鮮葉原料必須采自認證的有機茶園,不得混入非有機茶園的鮮葉。
2) 用于加工花茶的鮮花應采自有機種植園或有機轉換種植園。頒證的芳香植物可窨制茶葉。
3) 用于再加工和深加工產品的主要原料必須是有機原料,有機原料按質量計不得少于95%(食鹽和水除外)。
輔料
1) 允許使用認證的天然植物作茶葉產品的配料。
2) 在無有機產品可替代的情況下,深加工的配料允許使用常規配料,但不得超過總質量的5%。
3) 作為配料的水和食用鹽,必須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
4) 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色素、香料、粘結劑和其他添加劑。
加工廠
1) 加工廠應遠離垃圾場、醫院、噴灑化學農藥的農田以及排放“三廢”的工礦企業。
2) 茶葉加工用水、沖洗加工設備用水應達到GB 5749的要求。
3) 應有與加工產品、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加工、包裝車間和倉庫。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得混放。
4) 加工廠應有更衣室、盥洗室、工休室,應配有相應的消毒、通風、照明、防鼠、防蟲、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加工設備
1) 宜使用鉛及鉛銻合金、鉛青銅、錳黃銅、鉛黃銅、鑄鋁及鋁合金材料制造接觸茶葉的加工零部件。液態加工設備禁止使用易銹蝕的金屬材料。
2) 加工設備的爐灶應布置在生產車間墻外;需在生產車間內添加燃料,應設搬運燃料的隔離通道,并備有燃料貯藏箱和灰渣貯藏箱。
3) 可用電、天然氣、柴(重)油、煤作燃料,少用或不用木材作燃料。
4) 允許使用無異味、無毒的竹、木等天然材料以及不銹鋼、食品級塑料制成的器具和工具。
5) 有機茶加工應采用專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