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05]22號)第三條(三)項明確規定了我省享受優惠..." />
計稅依據有以下幾種情況: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以所交換的
非唯一住房的,契稅按標準稅率3%征收。關于唯一住房契稅政策優惠政策:(一)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
個人購房契稅政策: 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稅1%。 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稅1.5%。 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稅3%。 房產性質為別墅或商業用途繳納3%
契稅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國家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權屬的單位和個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種稅。個人購買商品房契稅:個人首套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1%,90-1
第一、建筑面積90平米以下,同區域首次購房,農村戶口全免契稅; 第二、建筑面積90-140平米之間,首次購房,不管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則契稅1.5%; 第三、建筑面積90平米以下,首次購房,城鎮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