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所需材料 ??
【2】由單位按規定審核同意..." />
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公積金轉移流程:職工因工作變動調出單位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和
辦理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的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蓄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提取方式: 通過當地住房公積金主管部門辦理提取公積金手續。申請人必須提供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離退休證、身份證 等,以及相關證明資料。委托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在通過銀行辦理提取手續時,申請人必須提供單位出 具的辭
⒈符合6-12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儲存余額。 ⒉符合1-5項可提取額不超過該職工用于所需住房消費總額,其中住房公積金貸款戶辦理按年(月)還貸提取應保留帳戶余額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