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保協議
甲方:
乙方:
為使甲方的空調設備在冬夏季的使用中減少故障、降低費用開支、延長使用壽命、保證能正常運行。甲方指定乙方為常年空調設備保養維修特約服務商。依據,《中華人名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方式和地點:
1、甲、乙雙方同意以保養、維修承包的服務和結算方式操作。合同自簽定之日內,乙方即派員工對甲方的空調設備予以登記編號建立檔案,同時進行全面檢測和常規保養。
2、每年保養二次,即進入冬、夏二季前開展,以降低故障的發生,保證空調設備的正常運轉。
3、設備運行使用中發生故障需要維修,接到甲方報修電話,乙方應及時到達現場維修。
4、 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后乙方應在12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小修24小時內完畢,中修48小時內完畢,大修72小時內完畢
5、保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養細則:
1、電控系統:電控電路檢測、內外風機和壓縮機絕緣檢測。 對外機膨脹閥、換向閥、電磁閥等電控元件進行檢測,以及內機遙控器和線控器的檢測和校對;
2、制冷系統:檢測設備運行時系統的壓力、電流、溫度檢測調試和各連接部位檢漏;
3、清洗保養:室內機回風網、室外機冷凝器、接水槽、蒸發器。冷凝水排水管路、外機風機、冷凝器清潔保養、連接管保溫檢查以及室內出風有無異味;
4、檢查任何不正常噪音與振動,對系統整體運行情況進行調校;檢測整機運行情況;
三、維修產生費用結算規定:
1、以合同生效日起,所有合同內維修免上門費用;
2、對合同內機器維修產生的費用低于500元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超出500元以外(如更換壓縮機、四通閥、風扇電機、電機主板等)由甲方承擔,或由甲方采購(乙方提供,配件型號規格)由乙方負責
3、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等,乙方無需承諾質保期,由乙方采購的配件。材料等質保期為12個月; 四、保養維修費統包標準和結付方式 : 合同尾頁另附報價詳單;
結算方式:合同期內分兩次支付,第一次保養工作完成后10天內支付總額的70%。第二次在保養結束后10天內,甲方將剩余30%的保養維修費支付給乙方。
五、雙方責任:
1、甲方空調設備由于管理不當,發生人為故障或損壞,責任由甲方自負,造成的維修、材料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甲方空調設備如有損壞過大,不具備維修條件,甲方應給予報廢,經過雙方協商,更換新的設備。
3、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拖欠乙方保養、維修、材料費乙方有權要求加收該次結算費總額 5%的滯納金(每月按5%計算)。
4、乙方由于在保養維修中導致設備及配件損壞,由乙方負責。
5、員工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維修維保期間,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水電等便利; 7、合同期內,乙方上門維修和維保清洗后需甲方簽字認可,并對該次服務進行滿意度評價;
8、年度保養時間:第一次為20 年 月 第二次為20 年 月
9、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可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經簽約即受法律保護,雙方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需賠付對方合同價總額10%的違約金。
1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期滿雙方合作滿意可提前一個月再續簽下一年合同。
甲 方: 乙 方:
公 章: 公章: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希望可以幫到你
你好,空調保養與維修合同的格式如下: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空調維修保養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現在使用的所有房間空調器共臺,(祥見清單)交乙方維修保養,期限一年。甲方同意按平均每臺元,合計人民幣(大寫)元給乙方支付維修保養費。
二、甲方所付維修保養費包含空調清洗、上門服務費、檢查費、修理費、及除大件壓縮機外的材料費。
三、下列費用不在本協議協商付費范圍內,甲方應另外協商付費:
1.如壓縮機損壞,采購壓縮機費用。
2.空調安裝`拆移機施工費及材料費。
3.空調供電路故障。
4.甲方附在協議上所提供清單以外的空調維修費用和其他勞務費用。
四、乙方服務承諾。
1.夏季使用高峰前對所有房間空調器進行一次清洗保養。
2.在冬、夏兩季對所有在用房間空調器使用效果進行一次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接到甲方故障申報電話,乙方應在思小時內到場處理。
4.乙方施工過程中保證自學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施工人員違規施工造成意外傷害責任自負。
5.乙方施工人員保證不損壞甲方現場財物,并保證施工現場衛生。
五、甲方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施工過程所需用水、用電及場地之方便。施工時間給于充分分配合。不得無故阻撓乙方施工。
2.甲方應為乙方施工人員及車輛進出提供方便。
3.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及時付款,各部門不得無故刁難。
六、付款方式:
1.協議維修保養在協議生效后一周時間內首付70%,即人民幣元。余款在協議到期后一周內付清。
2.協議外產生費用甲方應在施工完畢后一個月內付清。
3.如果甲方拖延付款,應按應付款金額的每日2‰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上訴至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