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雙方友好協商并印制,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所購產品規格,數量,金額
甲方采購產品、數量、單價、合價以及備注詳見下表:
產品名稱
型號
數量
單價
合價
備注
合計
人民幣:(小寫)
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保證及服務
保修及保養:我們保證您的塑膠地板自購買之日起一年內不會出現材質方面的缺陷,并提供為期一年(從購買之日起)的產品質量保證。由乙方安裝的,乙方提供為期一年的安裝質量保修期,保修期內出現安裝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保修期滿后,乙方對本合同產品提供終身有償維護、維修服務。維護、維修保養合同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
質保限制:本質保不涵蓋由于以下原因導致的問題或損壞:(1)人為損壞;(2)甲方基礎地面、墻壁等不符合安裝要求強行安裝造成的問題;(3)非乙方安裝而造成的產品損壞;(4)意外事件、誤用、使用不當或任何未授權的維修及保養。
三、安裝條件及注意事項
1. 甲方負責基礎地面的處理。合格的地面是平整、剛硬、干燥、清潔的。2米范圍內,高低誤差小于2mm(自流平只能給表面找平,常規厚度只有2mm,不能替代原始地面平整度的處理);表面硬度不低于1.2兆帕;新做的地面含水率不能超過3‰;表面上沒有固化劑、油脂、油漆等可能阻礙黏合劑黏接的雜物。如因基礎地面的問題造成的地板壞損、氣泡或凹凸不平等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 甲方需按照安裝要求將貨物搬運、裝卸至指定地點。
3. 甲方保證到達安裝日期時,乙方能夠順利進行安裝。如因甲方環境或地面不具備安裝條件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再次安裝,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往返交通費、食宿費、安裝工人每人每天300元的誤工費等)由甲方承擔,其中,安裝工人的誤工費的計算天數為自出發之日算至返回到達實際目的地止。
4. 乙方完成安裝工作的當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需出具書面驗收意見,乙方據以進行整改維修;甲方當天不驗收的,從合同簽定之日起1000小時后自動視為驗收合格。甲方拒不驗收或甲方在驗收合格前投入使用的,視為乙方產品和安裝驗收合格。
5. 甲方使用過程中注意事項:1)禁止使用過程中切割擠壓;2)表面禁止與銳利硬物接觸摩擦;3)禁止靠近火源,防止高溫變形;
四、付款方式:
1. 甲方應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 (根據和客戶約定時間付款)
2.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之約定將款項匯入以下帳戶: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五、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支付對方合同總價款 20 %的違約金。
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付款,每遲延一日,甲方應當按日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合同總價款的0.5%。
3.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到貨,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按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合同總價款的0.5%。
4. 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乙方概不負責。
六、糾紛處理
若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說明:
1. 甲方務必認定所選產品,因為此類產品非質量原因不得退換。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 甲方確認在本合同中的地址是有效通信地址,乙方的通知以該地址為準,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前以書面形式通乙方。
4. 甲方在付清所有合同款項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5. 補充條款:
6.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傳真、復印及電子掃描件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正楷)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供應PVC塑膠地板及其安裝
( ),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等
第二條 產品質量
2.1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本合同中約定的各產品的樣品,乙方所供貨物應與樣品質量一致。
2.2 本工程各項技術指標應達到國家現行相關的標準。
2.3 所有的施工材料進場前,必須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條 合同工期
3.1 年 月 日前乙方應組織貨物運到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裝工作并經甲方驗收合格。
3.2 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工期相應順延:
a. 甲方有重大設計變更; b. 合同約定的工程量發生變化; c. 乙方施工期間出現其他工種交叉施工情況;
第四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若有拼花,則拼花部分的方案和價格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即人民幣 圓整(¥ .00元)作為定金。
5.2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交付產品、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檢查無異議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即人民幣 圓整(¥ .00元)。
5.3 乙方如期完成安裝工作,申報竣工的 日內甲方應組織對已完成工作量進行驗收(如超出時限的視為合格),驗收合格后 日內甲方按合同實際總價(合同實際總價按實際測量的鋪設總面積和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結算)向乙方付清余款。
5.4 甲方留合同總價的 %即人民幣 圓整(¥ .00元)作為質保金,從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后七日內,甲方向乙方無息支付該款項。
第六條 貨物的驗收和異議
6.1 乙方在交付貨物之前應對貨物的數量、規格、質量和性能進行全面的檢驗,并在交付貨物時向甲方出具證明貨物與本合同規定相符的證明書。
6.2 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后,由甲方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對乙方所供貨物的質量進行檢驗,甲方檢驗合格后乙方交付行為完成。對乙方不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產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免費更換。甲方行使本條權利不受時間限制,
第七條 施工范圍
工程施工范圍:(附圖說明)
乙方應做好施工組織工作,甲方將對照相關條文對施工工藝的各階段進行跟蹤檢查,乙方應提供配合的方便條件。
第八條 其他條款
8.1 乙方進場后,應主動搞好施工人員的責任意識和安全保護的教育,協調好與相鄰施工企業的關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8.2 施工過程中,若有本合同或之外的變更,須經甲方認可簽字同意,作為最終增補或減少結算依據。乙方所供貨物按工程實際用量結算,最終結算價格以工程驗收合格后的工程決算單為準。
8.3 甲方需及時向乙方免費提供水、電、照明及其他相關施工配合,以保障工期;乙方不另承擔任何施工配合相關費用。
第九條 售后服務
9. 1 乙方保證所供貨物全新。
9.2 乙方承諾全部產品在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個月。
9.3 保修期內,乙方對本合同產品實行免費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
9.4 乙方收到甲方維修的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到達維修現場進行維修。
9.5 保修期滿后,乙方對本合同產品提供終身有償維護、維修服務。維護、維修保養合同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
第十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1 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的安裝PVC塑膠地板要求的書面文件和鋪設范圍的圖紙;
10.2 在商談本合同時,雙方澄清、確認并共同簽字的補充文件、技術協議。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乙方所供材料為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如超過 日乙方未更換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拒絕、拖延履行此項義務超過三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賠償因此所受的損失。
11.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未能按期交付甲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一計算。
11.3由于甲方不履行施工協作義務、工程進度款支付不及時等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除有權將工期順延外還可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由于上述因素造成工程逾期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部分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部分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簽字為準,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帳號等信息發生變化,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附件及補充協議、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