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經辦人到建行網點領購《提取申請單》和現金(轉賬)支票。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的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后填寫《提取申請單》和《現金(轉賬)支票》,并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管理部柜臺申請。3.職工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的規定攜帶表格、支票和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各區縣在公積金中心區縣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后,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打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職工。5.職工到建行指定柜臺提取住房公積金。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單位按規定審核同意后開具一式三聯套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后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3】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于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于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于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并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
【4】對于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并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5】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6】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7】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8】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后,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