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房屋所有人將個人所有或數人共有的住宅或非住宅用房出賣給買方,并接受買方價款,雙方為此簽訂協議的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國家公證機關在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時應遵循雙方協商、按質論價、依法成交的原則。
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公證時,申請公證雙方需要向公證機關提供相關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出售方:企業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及買賣房屋合同文本。購買方: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法人資格證書。
房屋買賣雙方在辦理合同公證時,公證機關一般要向雙方當事人了解以下情況:
(1)買賣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2)房屋產權狀況;
(3)雙方當事人對買賣合同內容是否認同,是否協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確。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證機關除去要對所提交材料是否齊備、屬實進行審核之外,主要對合同的下述內容進行審核:當事人雙方的基本情況;合同中買賣房屋的坐落位置、數量、房屋結構、質量及附屬設施情況和使用面積;房屋買賣價款數額、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買賣房屋交付使用時間;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手續的約定;雙方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其它內容;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及簽約時間等。
公證機關工作人員對審查內容審核之后,將符合公證條件的公證事項填寫審批表,正式辦理合同公證手續。 另外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公證時,購房一方應注意以下這些問題,首先房屋買賣合同應經過房地產交易所核定;其次商品房開發銷售手續不健全的房屋,一般不予公證;辦理合同公證應盡量委托自己的律師代為辦理,這樣無論從專業的角度,還是從操作便利的角度看,對購房人都會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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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買賣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2、房屋產權狀況;
3、雙方當事人對買賣合同內容是否認同,是否協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確。
4、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證機關除去要對所提交材料是否齊備、屬實進行審核之外,主要對合同的下述內容進行審核,其中審核的內容有:
(1)當事人雙方的基本情況;合同中買賣房屋的坐落位置、數量、房屋結構、質量及附屬設施情況和使用面積;
(2)房屋買賣價款數額、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買賣房屋交付使用時間;
(3)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手續的約定;雙方違約責任;
(4)雙方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其它內容;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及簽約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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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屋買賣合同公證可以保證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完善合同條款,保障(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等房屋管理法規的貫徹執行,預防、減少房屋買賣糾紛,維護房產市場秩序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及時制止欺詐、強迫或高價倒賣房或以賣房為名變相買賣土地等違法行為發生.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一)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要在房管部門評議批準的基礎上給予證明。買賣價格要按質論價,估價的辦法要根據國家的價格政策,參照房屋實際造價,新舊程度及市場房價而定,并經房管部門批準。在農村,根據當地同類房屋的價格,由買賣雙方直接交易,隨行就市,防止變相高價套購。
(二)產權人死亡的,其家屬在末辦理繼承權公證前不得處理房產。
(三)房屋買主如其戶口不在房屋所在地的,則要按當地政府或房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四)國家禁止單位購買私人房屋,目的是為了防止單位擠占公民的房屋使用面積。如單位確屬缺房,須經縣級以上政府批準,才能購買私房。
(五)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規定賣方負責向買方交空房者,須等房內住戶騰交后再行成交和辦理公證;以避免房客無處搬家或其他問題致使賣方不能按期交房,造成多方面糾紛。(六)要堅決揭露、制止和打擊利用房屋買賣進行投機倒把,牟取暴利的非法行為。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