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北京的采暖季是從當年的11月15日開始,到次年的3月15日結束。但是,根據天氣狀況,有的時候要提前供暖或錯后停暖,延長的供暖日期是不另加收費的
北京法定供暖時間: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今年的停暖時間已經確定是15號晚上24點。 如遇特殊情況,如氣象專家通過資料分析北京出現連續5天低于5℃的天氣情況即可提前供暖或者延遲停暖,可以說
11月15日正式開始供暖氣 . 但在11月7或8日就會低溫供暖的。 一般在11.15號左右就開始供暖了,一些單位可能會提前些的,比如北外就是7號開始供暖的。如果遇到天氣特別冷達到一定的條件也可能會提前供暖的。 因為是
11月1日至15日出現連續5天低于5℃的天氣情況即可提前供暖。
北京法定供暖時間: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北京市法定供暖日為11月15日,為了保障居民家中溫度能夠達到18℃的要求,在正式供暖前,供熱企業會提前幾天點火預熱,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試供暖,為管線“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