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政府既賣土地,也征收房產稅,房產稅包括差餉(稅率是房產市場租金的5%)和物業稅(實際出租的房產租金的12%)。2008年,香港租金回報率最高的A類住宅的租金收益率也只有4.8%,這樣如果不出租,房產稅稅率只有0.24%。雖然如果房產出租,房產要繳納差餉加物業稅,房產稅要高得多,但對于只有一套房產的多數香港業主來說,物業稅是相當低的。預計房產稅在全國試點和推廣,稅率可能相當于房產市價的0.5%左右。假設房產稅率為0.5%,相對于自1998年房改以來,平均每年超過10%的房產增值收益,這點稅收負擔是非常小的,根本無法明顯抑制住宅投資需求的釋放。
1.在香港,與內地所指的房產稅相對應的,香港稱為“差餉”。
在香港物業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私人物業,另一種為政府提供的公共房屋,而香港約有50%的人居住于公共房屋。但是無論上述哪種物業,都需要繳交差餉。
與內地正在研討房產稅不太相同的是,關于差餉的評估,現在內地普遍熱議的是根據持有物業的整體估值。但在香港的“差餉”則是根據“租金”估值,也就是假設物業在估價期間出租時可得的年租。而負責征收和估值的差餉的,香港有個專門的部門——差餉物業估價署。
該署會根據同區類似物業估價期間租金的市價,按照物業的面積、位置、設施、完工素質及管理水平等調算。然后再將租金乘以差餉征收率計算應繳稅款,譬如2010-2011年度差餉的征收率為5%。
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都會重新評估物業的租金,譬如在2010-2011年度,估價冊上約有235萬項估值,單位總數為298萬個。
對于自住物業,差餉自然由業主繳交,但是對于出租的物業,差餉則是由業主和租客之間訂立的合約而定。我們駐港記者的前輩就告訴我,之前就曾與業主就所租物業的差餉繳交展開過“談判”。
2.除了差餉,香港還有一個關于房產物業方面重要的稅率,就是物業稅。物業稅主要是針對有出租收入的業主,自住物業業主則不需要繳交。而計算方法,也是根據租金收入計算,目前香港物業稅稅率為15%。
香港的差餉約占香港政府收入的5%。而且港府不少年份都寬免應繳差餉。這也說明差餉的征收對于香港房地產基本不會有任何影響。
1、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扣除比例為10%-30%,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余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