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都明確規定,不管是單位辦理繳存登記、設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還是為在職職工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或者是每月正常匯繳住房公積金,單位都是“應當”辦理。“應當”在法律
深圳市特區啊,情況有點特殊,公積金覆蓋范圍特別小。非深戸是沒有的,即使是深戸也不一定有。據我所知公積金是不強制繳納的,周圍的朋友中只有公務員有,國企的部分員工也有,但是占比例也不高。而且沒有公積金貸款功能。并不是一種完整
住房公積金不是國家強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不屬勞動部門管理,所以監管力度不大。所以現在有的私企都不交的,要看工作單位了,一般的國企、事業單位肯定是要交住房公積金的,私企的話沒有明確規定。
單位不交住房公積金是違反國務院條例的。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新錄用的職工在參加工作第二月就應當繳納住房公積金。不管是正式的還是合同的,您的正當權益應當維護。您可以去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可向工會組織提出意見。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都明確規定,不管是單位辦理繳存登記、設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還是為在職職工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或者是每月正常匯繳住房公積金,單位都是“應當”辦理。“應當”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