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1.選址意見書(審查用地性質、范圍、面積是否符合城市整體規劃)(30個工作日) 程序:
(1)企業提供申請報告、規劃申請表、總平面圖、土地轉讓協議或國有土地使用證、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報規劃局用地處
(2)用地處轉總工室審查
(3)報局業務會批準 (
4)領取選址意見書
2.規劃院實地測量,并處定位圖,收取測量費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30個工作日)
(1)企業持定位圖、選址意見書、用地申請到用地處審查
(2)主管局長、主管局市長批準
(3)打交費單,領取用地規劃許可證
4.國有土地使用證(60個工作日)
(1)建設單位持用地申請、航測圖、平面布置圖、土地轉讓協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轉讓雙方的有關證件、委托書到土地局土地利用處
(2)土地評估
(3)土地局測量對現場測量,出定界圖
(4)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 市消防支隊蓋章(15個工作日)
(1) 持消防審批表、全套施工圖到市消防支隊建審科進行審批
(2) 核發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蓋章
2.人防證明市人防辦六十個工作日辦理自建手續
3.房地產開發建設規模(30個工作日) 建設單位持單位申請、總平面圖、資金證明到市房管局規劃發展處辦理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0個工作日)
(1)建設單位持申請報告、建設工程規劃申請表(消防蓋章)、土地征、用地規劃許可證、總平面圖、全套施工圖、四套航測圖到市規劃局建管處
(2)以上資料由總工室、局業務會審定后報處長、局長簽字
(3)打交費單交費,領取建設規劃許可證、放驗線通知單
5.放線報告(15個工作日) 持放線通知和施工圖、紅線圖到規劃院測量隊放線。
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委)
1. 報建(1個工作日) 提供資料: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證、報建申請表4份、紅線圖、施工圖、規劃總平面圖
2. 現場勘察(3個工作日)
3. 組織招標
4. 抗震審查
5. 施工合同審查
6. 交費,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施工合同、勘察合同、設計合同、監理合同、報建申請表、工程預算書、中 標通知書、交費發票
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15個工作日) 申請單位持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征、年度開發建設規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紅線圖、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銷控表、標準層平面圖、物業管理內容、到市房管局預售科,十五日內核發
五、配套工程 建設管線工程規劃許可證(15個工作日):建設單位持申請報告、建設工程規劃申請表、土地征、用地規劃許可證、總平面圖、管線報批圖、市規劃局管線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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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記收件。
產權登記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并交驗有關證明、證件;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
(2)勘丈繪圖。
它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戶、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墻體歸屬,繪制分丘平面圖,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
(3)產權審查。
對申請登記的房屋,經過認真細致的實地勘察和丈量制圖,掌握了房屋全部實況資料以后,即可轉入產權審查。 產權審查是以產權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家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墻界表、產權證件、證明,逐戶、逐棟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等整個復雜細致的工作過程。
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產權審查是全面的、更為細致的產權審查,是經過了登記收件勘丈繪圖后的產權審查。
(4)繪制權證。
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產權證后,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制應頒發的產權證件。
(5)收費發證。
它是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應收的登記費收繳入庫,把應發出的權證發放到所有權人手中。 發放產權證前,必須全面檢查應發放的權證有無差錯,是否已交納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