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租房協議,以資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點: 面積: 附屬物:
二、租賃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 元,按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依次類推。
四、租房押金: 元,到期結算后歸還。
五、違約責任:自合同簽訂后既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如發生違背情況,違約方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 元,并按實結算房租。
六、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設施,并按國家規定辦理好有關租賃手續。乙方不得破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否則按價賠償,
2、水電、閉路,寬帶、電話及衛生費由使用人(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或供非法用途,外來人員居住必須主動辦理暫住戶口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并承擔違約責任。
4、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損失的,協議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作違約。
6、乙方如不按時交付租金、水電費、電話費等應付費用,甲方有權單位解除協議,收回房屋,并有權向乙方索取違約金。
7、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裁決。
8、合同簽字生效,視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傭金,日后雙方發生變故,中介傭金不作退回。
9、電 度,水 度,煤氣 立方。
10、補充。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案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日 期: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產權權證號及基本情況:
1、甲方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鎮(鄉) (街道) 村 社,房屋結構為 ;共 棟 層,建筑面積 平方米;
3、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有: 。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拾
萬 千 佰 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第四條 房屋交付
1、甲方應在合同生效 日內,將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聽說二手車買賣協議書。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之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愈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之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 住址(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