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日起出讓國有土地共有四種方式:1、協議;2、招標;3、拍賣;4、掛牌。
1、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2、通過土地使用權劃撥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3、通過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土地批租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價格,也稱“地價”。它包括土地開發投資費用和使用期內的金額土地使用費。前者包括征地、動遷及為地塊直接配套的基礎設施費,是對開發投資的一次性補償;后者為土地資源使用的費用,即“地租”。土地出讓金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熟地價”,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塊,出讓金包括土地使用費和開發費;另一種是“毛地”或“生地”價,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塊,投資者需自行或委托開發公司進行受讓土地的開發工作。
土地使用權劃撥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并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權出讓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者在足額交納了土地出讓金后,有權取得該土地在一定年限內的使用權利,并可以將該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定條件的前提下轉讓、出租或抵押。
土地使用權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土地使用權出租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抵押
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農村集體土地
集體土地是指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按照通常的理解,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兩種:劃撥和出讓。下面我簡單介紹一下這兩種取得方式: 1.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土地使用權的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土地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2.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歸結一下應該有下面7種
1、土地出讓金:是土地批租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價格,也稱
“地價”。它包括土地開發投資費用和使用期內的金額土地使用費。前者包括征地、動遷及為地塊直接配套的基礎設施費,是對開發投資的一次性補償;后者為土地資源使用的費用,即“地租”。土地出讓金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熟地價”,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塊,出讓金包括土地使用費和開發費;另一種是“毛地”或“生地”價,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塊,投資者需自行或委托開發公司進行受讓土地的開發工作。??
2、土地使用權劃撥?: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
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并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3、土地使用權出讓?: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
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者在足額交納了土地出讓金后,有權取得該土地在一定年限內的使用權利,并可以將該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定條件的前提下轉讓、出租或抵押。??
4、土地使用權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5、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
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6、土地使用權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
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7、農村集體土地?:指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
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尊敬的業主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正常合法取得有四種方式,簽協議合同的,招投標的,還有拍賣行或者抵押的,掛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