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房子,用一點就可以知道,你在買時,你問他,能不能貸款,不能就不能買,以后對于你的房屋買賣和拆遷都是問題,這樣的房子你買本身就是違法。你要是賣的話,根本就不允許交易。
關鍵要取得產權證
就一張合同,,后期補辦房本,,一般是沒有土地證的,,這個要看的,,有的有集體土地證是在村委的,,有個人的就是會給你們的,,
房產證是必須的,也還有其他的一些條例吧,你去找找看看
交房時會有兩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交房時注意面積是不是足夠,一些設施是不是齊全。房產轉到你名下,只需要到房管局申請房產贈與,把房產轉到你的名下。
安置房如果是集體土地的那種是不能買賣的。如果是獨立產權的那種私房或者商品房就按正常的房屋過戶處理。一般來說,很多安置房都是集體土地的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通常情況下(指沒有遇到拆遷“釘子戶”,因為“釘子戶”的補償與眾不同,不具有普遍性),安置戶事先會得到該戶簽名的拆遷安置協議一份,附有安置補償方案(復印件,一般附有分批次安置名冊,上面應該有你戶的名字)、安置文件(縣級政府文件的復印件)。關于安置房的證書、合同方面,暫時沒有。有些地方在安置房交房后會給安置戶土地證,沒有房產證(防止轉賣)。有的地方在安置房交房5年后給安置戶辦理兩證,5年內沒有兩證。各地做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