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附屬建筑物也計算在內,但應注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筑物除外。建筑密度:即建筑覆蓋率,指項目用地范圍內所有基底面積之和與規劃建設用地之比。
土地容積率是城市規劃和國土管理的一項重要技術經濟指標,它的具體含義是指單位面積(公頃)的土地上承載的建筑總量,計量單位為萬平方米/公頃.容積率數值越大,表示土地的開發強度越高,反之,開發強度越低.通常與容積率配套使用的還有建筑密度指標,它的含義是指建筑底層占地與總用地的比值,比值越大,建筑越密;比值越小,建筑越疏.在一般情況下一塊土地的容積率的大小與建筑環境呈負相關的關系,與土地的經濟性呈正相關關系.為了保障城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統一,國家在城市規劃有關規范中對容積率有一定的限定,采用多層建筑布置住宅其最大容積率不準超過1.8,最大建筑密度不準超過30%.超過上限居住區內的綠地率、空地率就不能達到規定的標準,人居環境質量就會受到影響.!!!
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占用地面積比例的一個概念。建筑密度過高將對城市環境、居民健康產生不利影響。高密度建筑群給人們帶來的不僅僅是城市的繁華,還有擁擠、壓抑,也許在城市間游走的人們并不知道“建筑密度”是什么,但它卻與城中人息息相關。那么建筑密度的具體標準以及計算建筑密度的方法究竟是什么呢?下面我們來一起了解一下。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的覆蓋率,具體指項目用地范圍內所有建筑的基底總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圍內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建筑密度如何計算?
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積總和/規劃建設用地面積。比如一塊地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層面積3000平方米,這塊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建筑密度一般不會超過40%-50%,用地中還需要留出部分面積用作道路、綠化、廣場、停車場等。
建筑密度與建筑容積率考量的對象不同,相對于同一建筑地塊,建筑密度的
考量對象是建筑物的面積占用率,建筑容積率的考量對象是建筑物的使用空間。
建筑密度的標準
居住建筑密度指標,取決于包括院落的組織,綠地所占的比率,氣候、防火、防震、地形條件等對住宅建筑布置的要求,以及建筑層數、層高、房屋間距和排列方式等各項因素。在一般情況下,平均建筑層數愈高,建筑密度愈低。根據1980年中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頒發的《城市規劃定額指標暫行規定》,新建居住區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層樓區一般為26%左右,5層樓區一般為23%左右,6層樓區不高于20%。
住建部官員:中國建筑密度太高 不符宜居標準 2009年8月13日,在擴內需保增長的訴求下,地方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速,這也使得各地對用地的需求大為增加。來自國土資源部的消息,2009年報國務院批準城市建設用地審批工作已全部完成。
全國81個城市獲批的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較2008年增加16.7%。中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徐宗威,今天在此間以“城市發展與綠色經濟”為主題的世博論壇上表示,中國城市的建筑密度和容積率太高,不符合宜居的標準,“中國人還沒有到都住二十層以上高樓的時候”。
徐宗威不同意“中國城市建設用地不多”的說法。他認為中國百分之三十的土地可用于城鎮建設,以目前人均一百二十平方米的城市面積計算,城鎮用地只占中國國土面積的百分之一點一,即使提高一倍至人均二百四十平方米,也只占國土面積的百分之二點二。徐宗威指出,得益于經濟的持續增長、土地制度、行政體制以及改革開放的政策,中國城市化發展迅猛,城市化水平由改革開放初期的百分之十七點九發展至二00八年的百分之四十六。
中國的城市建設為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提供了設施支持、為中國六億城市居民提供了基礎市政公共服務和基本住房保障。“不過中國在城市化水平發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如交通問題、環境質量不盡人意、人際交流淡薄、人和自然關系疏遠等,特別是建筑密度和容積率太高,不符合宜居的標準。”這位中國著名城市問題專家說。
建筑密度就是建筑物用地占規劃建設用地的比例,建筑密度不能過大 否則采光度不夠 綠化面積也不夠 生活環境就會受影響
建筑密度是規劃建筑總底層面積除以規劃許可的用地紅線以內的土地面積乘以100%。
建筑密度是規劃控制的一項、大于50%建筑密度的區域就會出現不適宜居住的情況。
以上。。
即為容積率以公式表示如下:容積率=總建筑面積÷建筑用地面積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經濟性的主要指標之一。計算公式為:建筑密度=建筑基底總面積÷建筑用地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