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是在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當事人雙方訂立契約時,對不動產承受人課征的一種稅。契稅除與其他稅收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外,還具有證明不動產所有人產權合法性的作用。征收機關在征稅時,首先要查明產權轉移的合法性才準予繳稅,并發給新的契證作為產權合法性的證明。
2,在交清契稅稅款時,收稅機關出具相關的憑證,以證明該房產為已稅房。如果沒有交納契稅的(免征除外),房地產登記部門是無法核發產權登記證書的。并不是付完房款就可以取得完稅證明。
3,交納契稅時是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和購房合同的!
雙方互換房屋,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征契稅;交換價格不等時,有多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
也就是說,乙方需要繳納契稅=5*4%,而甲方是不用繳納契稅,希望可以幫到你
購買新房繳納契稅所需材料
1.房地產買賣合同或其他取得房屋權屬的合同性質的憑證(包括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約、協議、合約、單據、確認書等)原件(也可提供復印件核對原件)。
2、購房發票復印件(核對原件)。
3、身份證明:
(1)納稅人為企業的,請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核對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納稅人為個人的,請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為未成年人的,提供戶口簿復印件(核對原件)、監護人證明書和有效證明;
(3)納稅人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提供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核對原件)、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4)納稅人委托他人辦理的,請提供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明。
4、商品房權屬證明書復印件(核對原件)。
5、房產面積計算成果表復印件。
6、若所購房地產地址與購房合同所列地址不一致的,請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新門牌號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7、已預繳過契稅的,請提供契稅完稅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8、稅務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購買二手房繳納契稅所需材料
1、房地產買賣合同或其他取得房屋權屬的合同性質的憑證(包括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約、協議、合約、單據、確認書等)原件。以受贈、承受遺產、獲獎等方式取得房地產權屬的,提供贈與公證書、遺囑證明、獲獎證明等復印件;屬于拍賣的,提供成交確認書復印件;屬于法院、仲裁機構裁定的,提供民事裁定書、仲裁決定書以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復印件(核對原件)。
2、身份證明:
3、轉讓方房地產產權證及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原件。
4、新舊地址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5、稅務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