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想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首先應該互相建立聯系,然后聯系本小區十分之一以上的業主簽名,發起成立業主大會的倡議,同時發信邀請區、縣小區辦指導自己小區成立業主大會。
第二步,組建成立業主大會的籌備組,籌備組成員可以由業主自薦,也可由業主推薦。最好的方法是由開始的發起人張榜通告,請業主在一定時間內自愿報名參與籌備工作。
第三步,籌備組開始工作(人數不多的話,愿參加的業主都可參加),起草業主委員會章程,決定業主大會成立的時間和業主委員會的組成人數,匯集愿意擔任業主委員會工作的業主名單和參選業主的資料,并在業主大會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體業主和告知相關居委會。開會成立的可邀請區、縣小區辦和相關居委會的代表參加。
第四步,將草擬的業主委員會章程、所有參選業主委員會的業主資料、選票(最好用統計反對意見的方法)、要求反饋意見的時間和成立業主大會的時間(收集反饋意見截止時間應早于成立業主大會的時間)書面發給每個業主,并同時請所有收到上述資料的業主簽收收條。
第五步,成立業主大會時,籌備組公開在小區所有業主有權參與監督的情況下進行驗票工作,統計收回的收條和反饋意見。如果收條超過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反饋意見中的反對意見少于1/2,則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章程通過。在業主委員會組成人數范圍內,得到反對票少的業主即可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
第六步,業主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選舉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并可以開展工作。
第七步,將業主大會成立簡要過程、業主委員會主任和委員名單、業主委員會章程報送區、縣小區辦備案,并請接收人簽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時間。
第八步,備案十天后仍沒有收到區、縣小區辦的備案意見,可要求他們盡快發出
根據200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第三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 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四)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 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最佳答案:根據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第三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
為保證業主委員會委員能夠真正代表廣大業主的利益,正確履行其職責,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具有一定組織能力;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年齡、文化程度等方面也應具備一定的要求。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遵紀守法;
(三)模范履行業主義務,未欠交物業管理費用、專項維修資金等;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時間和組織能力;
(六)未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企業及下屬企業內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