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手房屋交易:
契稅: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qū)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也就是1.5%-2.5%。
維修基金:按建筑面積乘一定金額收取。
物業(yè)管理費:房屋交房后支付,具體檔次費率按各地物價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稅要加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五年。
房本不滿五年,要按規(guī)定繳納營業(yè)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對出售自有住房,并計劃賣房后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同時,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
房屋交易手續(xù)費:按房價1.9%交納。
三、計算方法
賣方:
1.印花稅:0.05%
2.營業(yè)稅:5.5%(個人購買住房不滿5年的普通住房)
3.個人所得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買方:
1.契稅: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優(yōu)惠稅率,即住宅小區(qū)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這3個條件的住房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稅率征收契稅)。
2.印花稅:0.05%
價格來源網絡,僅供參考
一、個人出租非住房(商鋪、寫字間等)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guī)定)。
2.營業(yè)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yè)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二、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根據財稅〔2008〕24號文件(對房產稅、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分別做以下優(yōu)惠):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
2.營業(yè)稅: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yè)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6.免征印花稅。
房房產稅費是除了個人所得稅以外,很多房屋擁有者需要繳納的一種費用。房產稅的繳納是有產權所有者履行的,房產稅具體指的是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包括房屋所有權登記費、契稅3%、個人所得稅1%以及手續(xù)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