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我國一直未建立農村房屋所有權等級制度,宅基地房屋則歷經土改登記、及未新建、翻新、改擴建的演變。因此,在確定宅基地房屋權屬時,應綜合考慮土改證、宅基地使用證、建房用地審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員,以及房屋新建、翻新、改擴建等情況
你好,不能抵押。根據《擔保法》第37條第2款的規定,除以下兩種情況外,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一是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二是以鄉(鎮)、村
可以說,在農村房屋買賣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農村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引發的糾紛。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民
1.根據相關規定農村住房宅基地可以買賣。2.農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范圍內轉讓,(即購買者必須是戶口為本地域的村民)3.購買者必須是農村戶口。4.依照你的描述,該宅基地幾次交易均未過戶,不受國家法律保護。(即出問題后,不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