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200元
價格來源網絡 供參考 具體價格以購買時為準
具體的 取暖費發放標準 分別是:市級3200元,局級2200元,處級1700元,科級1300元,一般人員1100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被聘為專業技術職務的,按以下標準發放:高級1700元,中級1300元,初級1100元。享受相應待遇的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按組織人事部門確定的職級對應標準發放,同時具備以上兩類條件的,可本著就高原則發放。
以上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取暖費一般有兩種發放形式,即發取暖費和發放取暖物品。
一、對于發取暖費,國稅函〔2009〕3號文件規定,取暖費包含在職工福利費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規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稅法規定扣除。
二、對于發取暖用品,屬于勞保費的列支范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有的企業可能二者同時發放,比如某企業對生產一線職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標準發放了取暖費,同時還在冬季為職工提供防寒服、木炭、電爐等勞動保護用品。對此類情況,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取暖費屬于福利費支出,而為職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則屬于勞動保護方面的支出,雖然會計核算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但稅前扣除適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即取暖費在職工福利費中發放,取暖用品在職工勞動保護費中列支。
北方農村房屋取暖費標準為:退休職工取暖費480元,其中11月、明年3月每月60元,12月、1月、2月每月120元,隨工資逐月發放。農村低保人員每人每月200元。以上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北方農村房屋取暖費標準:
用熱價格每平米不超過5.8元。1吉焦的熱量能讓1.9-1.97平方米的建筑面積暖起來。所以,暫按一個取暖季吉焦價可供建筑面積1.9-1.97平方米的比價關系,確定北方農村集中供熱流量熱價與面積熱價之間的換算系數,具體比例關系為:居民用熱價格=(44元/吉焦÷1.9平方米÷4個月≈5.8元 /平方米月)。
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購買時請以實物為準。
民用供暖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4元,供應旅游飯店、使館、出租公寓的供暖價格仍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
價格來源網絡,僅供參考。
凡農村戶口每戶有一噸碳或者600元的冬季取曖補助農村是真的,但一般是北方地區才有的,南方地區沒有的,而且國家明文辦規定:凡農村戶口每戶有一噸碳或者600元的冬季取曖補助,如農戶沒有領到碳或錢。或以五保戶才有一噸,或以其他在住的兩戶一噸。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北方農村房屋取暖費標準:
1.國家規定,尚未安裝取暖設備的可以不用繳納取暖費,但是一般統一管理的小區,會統一安裝。
2.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
3.一般暖氣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征收的。每個月每平方米的價格也不是很高。
不同地方的暖氣費征收多少是不一樣的。一般地方征收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一年一次征收。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均價各地方不一樣,不過每個地方都會有相應的標準。一般平均下來是每個月每平方米不超過兩元。
以上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裝置土暖氣的總費用在3500元上下,采暖爐可將室溫保持在15-20℃;100平方米的房 子,全部采暖季將用1200元那么在這個采暖季,土暖氣裝置和煤的本錢算下來,100平方米的房子大概需求近5000元,以上價格來自網絡,僅供參考。
暖氣費根據不同地區所計算的方法也有不同,有的是按照住宅按房產使用面積來收取相應的取暖費,最為普遍采用的是房屋面積一年一次征收,如果你家居住房屋的面積越大那你所需要交納的取暖費就越高,均價各地方不一樣,每個地方都會有相應的標準,一般平均每個月每平方米兩元或3元。以上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你好,取暖費的收取標準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個采暖季按四個月計算。集體宿舍收取標準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被您采納!
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按照中央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精神,遵循誰使用誰享受誰付費的原則。根據中科院、陜西省的相關規定并結合授時中心的實際情況,制訂此辦法。
第一條 凡居住在授時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時部住宅樓、集體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戶,均應按規定交納取暖費。
第二條 取暖費的收取標準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個采暖季按四個月計算。集體宿舍收取標準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第三條 住戶的建筑面積按經房產部門核準的房產證上的面積為準。沒有房產證的住宅參照同類單元住宅面積確定。授時部住戶的建筑面積按契約中規定的面積為準。
第四條 中心在讀研究生居住在學生宿舍的不發放取暖補貼,也不收取取暖費。本部或授時部單身職工住在集體宿舍(含學生宿舍)的按集體宿舍收取標準收取取暖費。
第五條 本部或授時部單身職工居住單元房的按取暖費標準收取費用。
第六條 職工將房屋租賃給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時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費用。直接從中心本部或授時部租住的用戶,由租住人交納取暖費。
第七條 長期空關房屋,其所有人也須按標準交納取暖費用。
第八條 應聘來中心本部或授時部工作的項目聘用人員,取暖費由招聘人員的項目組承擔。
第九條 享受遺屬補貼且本人沒有其它經濟來源者,取暖費仍需按規定交納,標準不變。但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人教處審核、中心領導批準,可給予適當取暖補貼。
第十條 中心本部委托物業中心負責具體的收費工作,屬中心本部在冊正式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由物業中心計算造冊后交財務室從本人工資中扣除。其它人員的取暖費由物業中心按戶收取。
授時部具體收費方式由授時部根據情況決定。
所收費用一律上交中心本部或授時部財務室。
第十一條 凡應交納取暖費的全體住戶均應按時交納費用,不按時交納費用的或拒交費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時部有權采取相應措施給予制約和處罰。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2007~2008年采暖季開始實施,原來的取暖費收取標準和辦法同時廢止。授時部照此辦法執行。
價格來源網絡,僅供參考
南方都沒供暖,哪來的補貼,北方有供暖的,標準也是各地均不同,可自己打電話到當地財政局或其它主管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