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相關部門提交信息即可辦理,一般手續全的情況下,是很快就辦好的,很高興為你解答,
一、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或身份證明;
2、用地證明文件;
3、登記聲明原證遺失作廢的報紙;
4、單位或村委會的證明;
5、法人證明或法人代碼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屬單位產權的需提交此項資料)。
二、辦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帶個人身份證(屬單位的需帶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介紹信、單位證明)到規劃地籍股申請查詢土地登記情況;
2、到恩平報社辦理土地使用證遺失聲明;
3、登報三十日后持有關資料到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
三、辦理期限
自國土資源局收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資料,沒有說明的為一式一份,屬復印件的需攜備原件校對
1、查詢所遺失的土地證的登記結果資料。(到國土部門檔案室,并隨帶本人身份證)
2、遺失公告;(持土地登記結果查詢單和具結保證書辦理)
3、申請補領土地證書;(登報公告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的,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登報報刊原件,到市政務中心國土窗口辦理)
4、繳納登記費用;
5、通知領證;...........
去土管局補辦 應該不難.所有土地證的頒發,都有地籍調查檔案等一系列的存檔,可以看出這宗土地的來源及權屬流轉過程建議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復印件
3、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6、批準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復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后,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20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并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6、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7、批準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