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者需攜帶現房主身份證、房產證、契稅發票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果你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辦理土地證攜帶土地證原件,如原房主未辦理土地證還需到房產交易中心的檔案室調取原房主的房改價格審查表一份,按照契稅發票上的計稅金
先去國土資源局掛失,帶上你的房產證及身份證到土地局寫明情況,寫完之后登報遺失聲明,登報公示之后一個月帶上報紙去土地局補辦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1、土地證查詢所遺失的土地證的登記結果資料。(到國土部門檔案室,并隨帶本人身份證) 2、遺失公告;(持土地登記結果查詢單和具結保證書辦理) 3、申請補領土地證書;(登報公告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的,本人持身份證原件、
本人提出注銷申請——>本人到成都日報刊登遺失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土證使用者姓名、土地座落、土地證書號),登1-8版便民公告欄或夾縫1天。——>遺失公告刊登30天后,將報紙原件、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
每個地方應該都收費不同的,但有幾項收費應該都收的:1、測量費2、地籍調查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