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購房就是政府要收回原來的經濟房,并且承諾以一定比率回報。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一般是要不回來的。定金的交付一般在合同訂立之前或者說履行合同之前是,定金是一種金錢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質。根據《擔保法
你好,政府回購房是可以買的,購買政府回購房需要與政府簽訂回購房協議,并且對協議中的條款對于回購協議進行仔細的閱讀,購買政府回購房需要項目實地考擦,包括周圍低價情況。
如果沒有特別理由,很難。定金就是邀約,如果賣房開發商簽合同與付定金約定的有很大出入,那么可以不簽合同,并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其實就是賣房付出違約金)。如果買房人原因,也定金作為違約金。當然還有第三種,就是雙方協商一致,互相
“回購房”,是指房產商在樓盤銷售時,承諾按一定的收益率給予購房者回報,并在一段時間后按約定的價格回購房產。這樣投資人既能獲得穩定的回報,遇到房價下跌時又可及時規避風險。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