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以及孩子的出生證明,一般都是這些,最好是提前問一下當地派出所戶籍科的具體要求!因地區不同可能要求也略有差異,有的地方可能還需要:準生證、出生證、幼兒免疫接種證、戶口本(個人的小本、單位的大戶口)、獨生子女證、一孩生育證、醫院開的節育手術證明等。該帶的都要帶齊了。反正就是能有的都準備齊全是最好的。
以下是某省分辦戶口所要求的官方要求,僅供參考:
父母親雙方均為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在出生后1個月內,由新生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醫院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和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科申報出生登記(隨父報出生的,必須攜帶母親的戶口簿、身份證)。外省市婦女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結婚生子,可以在父親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構申報登記常住戶口。此類戶口由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審核后辦理出生登記。
需攜帶的證明材料如下:
⒈嬰兒父母兩人的結婚證原件
⒉醫院給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⒊父母雙親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
非婚生子女隨父或隨母在本地申報戶口,由轄區派出所受理,公安分(縣)局審批。需要的證明材料如下:
⒈申請人父或母要求孩子申報本市常住戶口的書面申請;
⒉嬰兒在接生醫療機構的出生醫學證明;
⒊隨母申報常住戶口提供產前醫院檢查證明,隨父申報常住戶口提供親子鑒定證明;
⒋父或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新生兒申報戶口手續
你各種證明都有,不會被罰款的,還是盡快辦理吧。
一. 申辦此類戶口所需的基本證明資料
1. 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
2.《出生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副頁》,《出生醫學證明書》(第二聯限本市醫院出生嬰兒);
3.《收養登記書》及《收養登記證》(復印件)上并加蓋本市、區(縣)民政局收養登記專用章(鋼印);(指收養兒)
4.《結婚證》;
5.《計劃外生育申報出生證登記證明》;(指第二胎及以上)
備注:隨父報戶口、須出具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及《居民身份證》。
二. 辦理時限
申請資料齊全后,當場辦理
1. 新生兒出生一個月內持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其復印件、雙方結婚證及其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證》、隨父或母戶口簿到隨父或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落戶口手續。
2. 在派出所戶籍部門指導下填寫常住人口登記表,當場出具打印的戶口簿、本。
新生兒隨父或隨母入戶 程序:
新生兒可以隨父入戶的措施自1998年后方實行,但在此政策實行前出生的兒童,原本只能隨母親戶籍地入戶。但據了解,如果需要申辦小孩隨父入戶江西,也可以通過以下程序辦理。
一、凡本市居民在外地已落戶的未成年小孩、兒童,可申請來市隨父或隨母入戶。如父親是本市居民,1998年 7月22日前出生且其母親戶口在外地的小孩及1998年7月22日后屬計劃外出生且其母親戶口在外地的小孩,應先在其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再到其父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
二、凡需申請來市隨父或隨母入戶的,須向父或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遞交書面申請報告,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審核(屬證件的,可經派出所驗核后,提供復印件)。
三、凡戶口在外地的小孩申請來市隨父(或隨母)入戶的,需具備以下證明材料:
(一)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二)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符合計劃生育的有關證明)、小孩的戶口本;
(三)父母結婚證、戶口本、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