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決定由乙方承擔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責、權、利,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定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以下均以甲、乙方說明!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量:
工程單價: 大寫 小寫
工程預算造價:大寫:小寫
承包范圍及方式:
乙方根據色彩搭配方案及施工技術交底要求,對該工程的項目按包質量,包進度、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進行施工。材料、色彩及施工工藝;
材料、色彩及施工工藝:
材料:
色彩:
大面積主色:色卡卡號;線條搭配色(詳見搭配方案):色卡卡號
施工工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五、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面積約 ㎡(結算按實際面積結算):
2、每平方米造價為
3、預算總造價為 元
4、本合同簽定后以每橦為結算單位,乙方在批刮外墻專用膩子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為預算總造價的40%;乙方滾刷封閉底漆施工完成后,支付工程進度款到預算總造價的價的80%;修補完成合格后,支付工程進度款到總造價的95%,余款工程總造價的5%在一年保質期滿后一個月內付清。甲方若違約,乙方停止施工,甲方除因承擔工程總造價的10違約金外,并承擔由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若需再次重新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有效期為 天,從具備開工條件之日起計算(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工程施工中若因不可抗具等自然天氣問題不能施工,時間順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甲方因承擔由此給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品質保證:
為用戶提供3年的品質保證
七、雙方責任:
甲方:
負責現場總進度計劃的實施并及時進行檢查落實、及時解決影響施工進度的問題。
對乙方的施工實行監督、檢查和協調。做到及時發現、及時糾正、及時解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困難。
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以確保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乙方:
嚴格執行國家分發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評標準、保質量、保進度、保安全,優質完成施工任務。
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監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及時提交有簽證及文件。
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負責自行施工部分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以及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工程驗收:
1、工程具備整體驗收條件后,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應在一周內驗收,否則視為驗收合格完成。
2、本工程甲方驗收后,在一年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
修理。
九、其它條款
1、本合同生效后,經甲方確定認可的品種、顏色不得變更,如甲方要求變更,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由此引發的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2、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甲、乙方代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結清余款,保修期滿后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5、本合同糾紛管轄地為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日期: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外墻保溫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合同內每棟單體樓外墻膠粘50mm厚xps板保溫層;外表面膠粘標準網格布;安裝高強塑料鉚釘。
合同工期:
工期:按項目總進度及甲方要求為準
如果因發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體不能進入外墻保溫施工工序,工期應順延。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施工過程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墻保溫應用技術規程(DB64/048-2004)》執行。
引用標準:
《絕緣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2002
《玻璃纖維制品實驗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墻隔熱保溫系統施工規程》
質量標準及驗收辦法:
1、工程施工及驗評辦法嚴格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墻保溫應用技術規程(DB64/048-2004)》。
2、質量等級:合格
3、質量等級經質檢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驗評后達不到合同規定標準,由承包方無償返修,達到合同規定質量等級后方可交工。
技術資料、圖紙及其它材料的提供辦法: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相關技術資料,在施工過程中如有變更應出具變更通知單。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發包人提供產品近期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施工工藝及施工技術規程等。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墻外保溫每平方米造價為: 68元(外墻掛板);70元(外墻掛石材),工程量以實際結算為準。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發包人應按承包人施工進度進行付款,待外墻外保溫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暫定價款的85%。
2)、工程整體竣工且驗收合格后,發包人須向承包人支付完實際結算后工程總價款的90%,剩余的10%作為保修款保修期結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
3)、在發包人確認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簽字認可后,30天內付清工程款。
違約責任:
1、承包方違約責任:
1)、承包人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發包人責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響工程進度并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承擔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3)、如在保值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承包人負責賠償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損失。
4)、如保溫效果達不到有關規定的要求,承包人負責賠償因此而產生的損失。
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需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提供必須的施工條件,如施工條件達不到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視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時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終止,須在7日前提出,要有書面文件為據,如發生糾紛,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承包人貳份。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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