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電管理制度(責任制度) 一、項目部管理人員施工用電安全責任制 項目經理責任: 1|、負責該項目部施工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并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用電規章制度和法規,領導項目部技術主任、安全員、電氣工長的工作,做到責任分明,各負其責,保證安全用電和順利施工。 2、負責組織項目部施工用電安全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查出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電氣工長和相關人員限期整改和停工整改。 技術主任責任: 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協助項目經理工作,負責施工用電技術工作。從技術上領導電氣工長、安全員的工作,督促檢查電氣工長,安全員和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 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應根據項目部施工所需用電容量和設備情況,并責成電氣工長編制出施工用電方案。 安全員應負責任: 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對用電安全向項目經理負責,監督,檢查有關人員執行安全用電法規和規章制度。 2、負責對項目部電工及有關人員用電安全教育。 3、對項目部施工用電的安全防護隨時檢查,并做好書面記錄和歸檔。 4、督促檢查電氣工長按標準規章制度和企業包裝手冊,進行安裝用電設備,不得違章指揮,按規章制度作業。 5、對檢查出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事故隱患有權要求電氣工長、電工和相關人員限期整改。對重大隱患有權停工整改,并報項目部和上級領導。 電氣工長應負責任: 1、電氣工長在項目部施工用電安全上對項目經理及安全員負責,對本項目部用電設施按標準安裝,對安全用電負全面責任。 2、負責對電工及用電人員進行施工用電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技術交底及施工用電內業資料管理歸檔。 3、對項目經理、安全員查出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事故隱患及時糾正,并積極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整改。 4、指揮電工及工人遵章守紀,按標準和規程作業。對違章作業,不按規章制度和標準施工的人員有權停工并建議進行處罰。 5、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用電檢查。 電工及用電人員責任: 1、電工從事施工用電設施的安裝工作,要服從電氣工長指揮,按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工作,除保證自身安全外,還應保證他人安全使用。 2、電工負責施工用電設施的維修,檢查記錄和資料整理并交電氣工長統一歸檔。
嚴格落實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及電工值班、巡查制度,落實臨電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做好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交底,并進行記錄。
本工程用電機械設備的使用要求先申請提計劃,由電工統一接線管理。
所有電動機具、機械、電氣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或持證的操作手進行操作和維修,非電工或操作手不得隨意動用機電設備。
電工要做好值班及維修日記。
工地使用的所有電器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有合格證。
臨時照明系統均采用重復接地裝置,低壓燈泡(36V、60W),確保安全。
現場作業區及場外宿舍區的臨時用電,均由指定的專職電工負責管理,電工須持證上崗,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電線、亂接電源。
電工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電工使用的各種測量儀表和一類絕緣標準的電動工具,要按規定進行檢測,滿足計量要求。
停用時間較長的電動機具,如振搗棒、磨石機等,重新啟用前,要做絕緣電阻檢測,合格方可使用,檢測結果應有記錄。
現場使用經國家勞動部,建設部認證的標準的配電箱和開關箱,使用期間安排專人負責定期保養,清掃和擦試。
施工現場線路采用電纜埋地敷設,所有電纜采用檢查無破損、龜裂,符合標準的電纜。
對用電安全影響較大的測試項目,如防雷接地、保護接地、工作接地、重復接地的電阻測試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測試由專人進行,記錄阻值,填測試記錄,繪制接地裝置圖。
臨時用電一律采用“三相五線制”配線,每個臨時配電箱必須全部安裝靈敏的漏電保護器。
現場臨時用電安裝完畢,經工地檢查合格報公司安保處復驗通過后方可投入使用,復驗結果要有記錄。
臨時用電安裝施工及使用期間的各種資料要收集齊全,以備查驗。
電焊機一級、二級線要防護安全,焊把線要雙線到位,不得用裸露銅線和鋼筋做地線。
手持電動工具絕緣要完好,電源接頭要規范無破損,操作人員要戴絕緣手套。
1)制定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施責任考核;
2)配置滿足要求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資金、從業人員和勞動防護用品;
3)選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設施與設備;
4)有效落實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5)組織施工現場場容場貌、作業環境和生活設施安全文明達標;
6)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搶險;
7)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活動進行必要的記錄,保存應有的資料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