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征地補償標準計算
標準怎么定: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補償費用怎么算:
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1、土地補償費
定義: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標準: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計算公式:土地補償費=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6-10)倍。
2、青苗補償費
定義: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標準: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3、 附著物補償費
定義: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標準: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4、安置補助費
定義: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標準: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公式:安置補助費(每個農業人口)=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4-6)倍。但每公頃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注: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征地補償費分配辦法
目的:為維護被征地農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做好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安置工作
適用范圍:*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征收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費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補償對象:被征地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的補償。男女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剝奪、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補償權益。
原則:公開、公平、公正。
提前告知: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且需共同確權。
聽證權利: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告知被征地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被告知后5個工作日內提出聽證申請。國土資源部門應當自收到聽證申請之日起20日內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聽證。
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征地補償費。
到款期限:征地單位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將征地補償費全額支付給被征地農戶;經被征地農戶同意,也可以與被征地農戶約定分期支付征地補償費。征地補償費用沒有足額到位前,國土資源部門不得發放建設用地批準書,不得辦理供地手續,征地單位不得強行使用土地,項目不得開工建設,被征地農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繼續使用土地。
劃分原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以任何名義,侵占被征地農戶依法享有的土地補償費;不得違法劃分老戶、新戶、女兒戶。
分配比例: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80%分配給被征地農戶;其余20%平均分配給征地補償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
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征地農戶,剩余部分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
已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征地農戶;其余20%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
未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給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其余部分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應當全部支付給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安置補助費根據不同的安置途徑支付,由征地單位或者其他單位統一安置失地農民的,支付給負責安置的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應當全部支付給失地農民。
專款專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設立征地補償費專戶,專賬核算、專款專用,應當將征地補償費依法進行分配使用。
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土地補償費屬于集體資產,應納入公積公益金管理,用于發展生產、增加積累,集體福利、公益事業等方面,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不得用于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不得用于清償債務。
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補償費使用方案應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收支情況應當及時公布,并接受群眾監督。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及時公布征地補償費到位情況及分配使用情況。
違法追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負責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分配使用征地補償費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經等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侵占、挪用、拖欠征地補償費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涉及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征收土地,補償款的計算依據是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年產值標準,因各地的年產值標準不一樣,補償標準就不同。你可以到當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咨詢一下當地的征收土地年產值標準,然后乘以補償的倍數就行了。
分別補償的標準傻逼不一樣的。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房屋拆遷有兩種補償方式供被拆遷人選擇,一種是貨幣補償,一種是產權調換,也就是房屋安置。 選擇第一種方式的貨幣補償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選擇第二種方式的被拆遷房屋的價格和安置房屋的價格要分別評估確定,雙方結清差價后,安置房屋的產權歸被拆遷人所有。 這種規定不同于簡單的拆一還幾,一般來說安置房的評估價格都會略大于被拆遷的房屋評估價格,因此實際補償應略低于拆一還一。當然這只是法規規定的必須保障的補償,是補償安置的底線。完全可以高于這個標準補償,只要拆遷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即使拆一還十也沒有人干涉。但反過來說,如果雙方就補償標準達不成一致,補償安置也就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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