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設施用地指給排水、供電、供燃、供熱、郵政、電信、消防、公用設施維修、環衛等用地,是不能作為住..." />
房產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出讓土地,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從政府手中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方式的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轉讓、抵押、出租,轉讓的時候隨時可以辦理,不需要政府同意。劃撥土地,這種方式的土地沒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是供應設施用地、交通設施用地、郵電設施用地、環境衛生設施用地、施工與維修設施用地、殯葬設施用地及其他公用設施用地。 包括以下六種種類用地: 供應設施用地:供水、電、燃氣、熱能設施用地 交通設
公共設施是指為市民提供公共服務產品的各種公共性、服務性設施,按照具體的項目特點可分為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娛樂、交通、體育、社會福利與保障、行政管理與社區服務、郵政電信和商業金融服務等。 公共設施的輕重代表著一個國家的經濟
你好,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構筑物為目的的權利。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構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設施,如橋梁、溝渠、銅像、紀念碑、地窯,建設用地使用權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構筑物為目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