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產權房存在的風險
1、五證不全
如果沒有“五證”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盡管“小產權房”由于在價格上深受資金有限制的購房者的青睞,但“小產權房”存在諸多風險,最大的問題就是無法辦理產權,不受法律的保護。
2、萬一拆遷補償難
小產權房,除了不能辦理房產證外,那些“便宜房”實際上屬于在政府規定范圍以外的違章建筑,如果和國家的規劃相沖突,還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業主得不到拆遷安置補償卻無話可說。
3、質量安全無保證
一些小產權房開發商為賺錢會偷工減料,存在質量安全隱患。這類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開發,除了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難以保證以外,入住后的物業管理也極容易出現問題。
4、遺贈容易出問題
小產權房由于缺乏產權,未來在遺產繼承時也會遇到許多麻煩。借新農村建設、舊村改造名義,是“小產權房”目前普遍的運作模式,具有打擦邊球的性質。
5、小產權房不能抵押或進行上市買賣
小產權房由于不能辦產權,也就意味著這房子在法律上不是屬于你的,所以如果要抵押一般銀行不會貸款給你,法律也不允許上市買賣
當然可以買啊,不過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沒有什么保障,看你自己情況,現在很多人買小產權房,就看你自己怎么想,想住得心安理得就別買,畢竟大家明買明賣,價錢在那里放著呢,自己好好考慮吧,目前還是有很多人買小產權房的。
可以是可以,但是存在一定交易風險啦。
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目前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鄉產權”“集體產權”,它并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說的再直白一些,“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
和一般意義上的商品房相比,“小產權房”沒有土地出讓金概念,也沒有開發商瘋狂的利潤攫取,所以,“小產權房”的價格,一般僅是同地區商品房價格的1/3甚至更低?!傲畠r”是大量城鎮居民頂著產權風險購買“小產權房”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