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內的居委會用房產權一般歸所在小區全體業主。 居委會用房一般都是小區配套建設用房,居委會有使用權。只要是用于為居民服務的都可以,原則上不可以改作營業用房。
歸業主所有《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規定,架空層指僅有結構支撐而無外圍護結構的開敞空間層。架空層以前多用木柱架空,也有用石材的,少有用磚的,隨著科技的進步、建筑材料的發展,除了一些仿古建筑還用上述材料外
單位集資建房,產權歸單位。有關福利分房的法律一般都是地方條例(如果可以,請lz告知省份,如果到達市級更好),在我印象里,現行的國家法律沒有對這一問題進行過多規定,如果哪位知道,請不吝賜教。 下面是幫lz分析案情:
架空層屬于全體業主所有,不屬于開發商或者某位業主所有。辦不到產權證的房屋存在很大法律風險。但你可以根據你的協議要求合作人處理此事。
樓梯間樓道門是公共部位,或是成套房屋的附屬部分, 面積被分攤到相鄰單套房產面積里了, 所以不可能有獨立的產權。這個屬于所有業主共同所有的。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