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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br />
《建筑法》第十五條規定:“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br />
建設部第89號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br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了建設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保護建設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權益的依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經生效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就產生了法律上的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br />
綜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對規范填寫施工合同內容,規避“陰陽”等有著重要的意義。
1.為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提交的資料清單
一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承包人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5、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6、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政府投資工程(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工程、應急建設工程和搶險救災的建設工程)還需提供審計專業局出具的審計報告復印件。
二專業分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
6、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企業簽訂的已辦理備案手續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復印件;
7、建設單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證明原件(勞務分包或已在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分包的專業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其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9、非招標工程,應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復印件(核原件)。
三勞務分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
6、建筑勞務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7、建筑勞務作業隊長的任命書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四監理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注冊執業專業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監理酬金審核文件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
6、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核原件)、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原件,監理單位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其資質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五合同變更備案
1、補充協議原件一式4份;
2、原備案合同復印件1份。
辦理:在建設局業務收文窗口直接辦理。憑備案受理回執領取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