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
住 所:
承包人:
住 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
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
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附表1:工程內容一覽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4 工程期限15天,于2011年10月4日開工,于2011年10月19日竣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貳萬捌仟伍佰叁拾柒元整(詳見附表2: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人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
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條 發包人義務
3.1 開工前3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
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3.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5 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3.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承包人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六條 工期延誤
6.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6.2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
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6.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6.4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
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七條 工程驗收
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3:工程驗收單)。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
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8.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
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8.4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8.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佰元。
發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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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伊萊客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家庭室內裝修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概況:
二、 ??工程裝修內容: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
大寫 ??(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計¥: ??元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計¥: ??元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全部余款。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確認: ??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部門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