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對債權的一種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是書面形式的約定。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一般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但法律規定最高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訂金——一般情況下,訂金作為預付款,它不具備定金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訂金數額應當在合同總價的5‰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買賣合同后,訂金應及時返還或抵作價款。
保證金——這個概念用得就很廣了,如合同保證金,投標時的履約保證金,期貨交易中的保證金、甚至取保候審中的保證金等等。履約保證金在法律上其性質相當于定金。但它只單方面對中標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旨在對招標人提供合理保護,招標人可在招標文件中直接規定履約保證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60條規定:“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補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約保證金數額一般掌握在招標標的額的5-10%。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1)保證金與訂金的區別。訂金不具有擔保的功能,訂金是一方當事人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當事人交納的金錢,一般情況下,交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在交易成功時,訂金充當貨款,在交易失敗時,訂金應全額返還,收受訂金的一方即使違約,仍應承擔返還訂金的義務。保證金在當事人簽約前可擔保合同的成立,簽約后可擔保合同的履行,違約時可起到違約金的作用,解約時可承擔合同解除的后果。
(2)保證金與押金的區別。押金是一方或者第三人交付對方一定金額對債權的擔保。押金是金錢質的一種,與保證金的性質基本相同,但押金的適用范圍、功能作用比保證金的范圍狹窄,押金在交付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不返還。而保證金在交付一方違約時,根據保證金所承擔的作用有所不同,如果約定的保證金為解約保證金,而交付保證金一方違約時,不適用解約保證金的規定。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協議約定。“定金”的效力是法定的,“訂金”的效力是約定的
“訂金”而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則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保證金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對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錢。
保證金如果是對履行合約的保證,就不能退回.如果是對品牌的質量及商譽的保證,則應該退的.
關于定金:如果事先未告知實情而簽訂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可以要求法院撤銷該合同退回訂
金.但一般可撤銷合同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也就是說從你第一
次知道因手續不全不能交鋪之日起算一年內就得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合同
訂金可以退
應該只有定金不能退,那也得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