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上所需要的蓋章
賣方(開發商)加蓋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買方簽名按手印,合同還需至當地房管局網簽登記備案。
公司合同專用章的法律意義: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并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于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
商品房買賣必須要到房管所進行登記與辦理其他事宜,包括交易、變更合同蓋章等事項。
房管所工作的職責: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全面管理水富縣城市規劃轄區內的房屋權屬登記工作、房屋易管理工作、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房地產中介管理工作、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物業管理工作。
2、對轄區內申請登記的房屋進行外業測繪、制圖、拍照、面積計算以及權屬登記所需文字資料的采集。
3、負責轄區內房屋總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以及證書換證、驗收工作。
4、負責轄區內房地產抵押貸款登記和房地產抵押注銷登記工作。
5、負責搞好房地產測繪成果資料、權屬轉移登記卷宗、變更登記卷宗、抵押登記卷宗、注銷登記卷宗以及在房地產管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登記、歸檔。
6、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監督工作。
7、管理好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面積審核及售后物業管理工作。
8、宣傳執行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對辦理房改手續的審核、發證、換證、交易、繼承變更、住房補貼審核等工作。
9、建立健全規范的房改房產權產籍檔案、查閱、使用檔案做到快、準、全,確保檔案安全,杜絕檔案遺失、受潮霉變、蟲蛀等事故,做好各項統計資料工作。
10、健全財務制度,嚴格執行政策和紀律,做好房改資金管理核算,及時催收住房貸款,防范資金安全風險,按時對銀行、單位、個人結算支付利息,辦理資金管理各項手續。
依據第八條,會涉及到對辦理房改手續的審核、發證、換證、交易、繼承變更、住房補貼審核等工作。
看具體該商品房合同涉及到幾方,一般來說有兩種情況:
1、直接和開發商簽合同:這種情況比較直接,只需要開發商蓋開發商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購房人為個人的簽字蓋手印就生效了;購房人為單位的需要蓋公司章并且法人代表簽字或魯印鑒。
2、和代理商簽合同:很多大型的開發商都會找知名的代理商合作,將出售房屋的相關事宜交由代理商辦理,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開發商和代理商分別在購房合同上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購房人為個人的簽字蓋手印就生效了;購房人為單位的需要蓋公司章并且法人代表簽字或魯印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