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對熱水器和采暖爐的能效等級劃分,因為能效等級劃分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產品的總體能效信息,并且可以作為實施用能產品能效標識的技術依據。修訂后的能效等級仍分為3級,與2006版各等級能效指標中針對額定負荷和部分負荷分別規定了
我國的熱水器標準 1. 對燃氣熱水器的結構進行了重新定義,結構分類上與以往有很大不同。直 排式熱水器因為燃燒過程中需要大量的氧氣,產生的CO、CO2對人體會產生危害, 有時甚至危及生命。從2000年開始國家禁止
熱效率:是指有效輸出熱量和輸入的總熱量之比(二者單位應相同)。按國家標準(GB16410-2007)規定,臺式燃氣灶具的熱效率應≥55%。嵌入式燃氣灶具的熱效率應≥50%。
家 用 燃 氣 灶 具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家用燃氣灶具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使用城市燃氣的家用燃氣灶具及使用城市燃氣和電
家用燃氣灶功率4.0KW在國家標準內, 1、每次燜飯的最大稻米量≤4 L、額定熱負荷≤4.19 kW的燃氣飯鍋; 2、額定熱負荷符合規定、電的總額定輸入功率≤5.00 kW的氣電兩用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