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按揭用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什么?
1、業務咨詢
由于不同城市的貸款業務有所差異,所以職工應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公積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的材料。
2、提交申請
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核實信息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標識和記錄貸款情況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果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償還貸款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在異地買房是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但是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來償還貸款本息。具體規定如下:
異地購房采用全款方式的,可以在支付房款后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異地購房采用貸款方式的,要提取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可以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具體提取流程為:符合公積金提取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并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辦理第一次審核后,由開戶銀行發給《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職工以后可憑《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希望我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