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
一般情況下,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是按照買房人的總購房款的2%~3%比例繳納,收取的公共維修基金屬于小區全部業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計算于房屋的銷售收入。 多層住宅以每平米100元
1、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維修基金,房地產開發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3%-4%繳納;購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2%-3%交納。一般而言,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不配
您好,正常的公共維修基金是隨房走的,也可以單獨過戶,過戶需要原業主的公共維修基金的票據,原業主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一份手寫的委托書,新業主就可以自己去過戶!
就是hi按總房款的2%收取··議案不能都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