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二、依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過戶的流程:
1、建議購買人明確自己的購買需求,選擇一家信譽良好的大型房地產中介公司代理選房。
2、選中房屋后,和房地產中介公司以及房主簽訂《三方協議》并交納定金。
3、買方、房主和中介公司三方會面,在中介公司的監督下由房主和買方雙方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此時,雙方買賣關系正式成立,買方按約定日期將首期房款交予房主以及將代理費交予中介公司,同時中介公司開始為買方辦理貸款手續。貸款獲得同意發放后,開始辦理過戶手續。
4、按產權轉移登記要求,買賣雙方需準備規定的資料以備過戶。
5、中介公司專職過戶員攜帶買方和房主以及相關資料前往地稅局辦理核稅繳稅手續;如果可以上市交易,地稅局將出具契稅、營業稅清單,由買方和房主當日繳納,地稅局出具稅務收據。
6、買方及房主在過戶員帶領下,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遞件登記和繳稅手續。買方和房主分別遞交契稅、營業稅收據和雙方所有過戶所需的證件,填寫《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領取受理通知單,同時補齊房屋印花稅。此期間房產交易中心將對買賣雙方所提供證件和繳稅情況進行初審和復審,以確保過戶條件無誤,否則交易中心會將相關問題及時通知給中介公司。
7、中介帶領新業主與舊業主進行物業交接,即結清房屋內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費用,同時對家具等進行最后查驗。
8、滿20個工作日后,過戶員通知并帶領新業主前往房產交易中心領取新房產證,同時通知前房主準備領取房款。至此,購買二手房的過戶手續完畢。
一、買方按揭貸款購房
1、銀行征信調查(去人民銀行查買方的征信情況)
2、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3、向賣方支付定金并預留房屋尾款
4、房屋過戶的同時銀行審查貸款條件
5、銀行發放貸款到賣方賬戶
6、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水、電、氣、暖、物業費,原房主戶口必須遷出)
7、向賣方支付尾款
二、買方全款購房
1、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2、買方支付賣方定金
3、雙方共同去做房屋過戶
4、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水、電、氣、暖、物業費,原房主戶口必須遷出)
5、買方全款付清給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