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 ???? ????身份證:
??乙方: ???? ???? ????身份證: ??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意。 ??
1、甲方欲將登記在其名下的房屋(X平米,位置)轉讓給乙,X年X月X日前完成交房,并在X年X月X日前按照法律規定到房地產主管部門完成過戶登記。 ??
2、乙方在X年X月X日前交付房屋價款,方式(匯款/現金)。 ??
3、交易產生的稅款由X承擔,手續費由X承擔 ??
4、違約及救濟: ??(1)乙方支付價款后,若甲方X年X月X日前未完成交房,需賠償乙方違約金X萬。 ??
(2)若乙方X年X月X日前未完成房屋價款交付,支付給甲方的押金X元不予退還。 ??
(3)若因為甲方原因,在X年X月X日前未完成過戶登記,需賠償乙違約金X元,并履行過戶登記義務。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各X份保管。
5、簽訂本合同意味著 ??
(1)乙對房屋進行了細致檢查并滿意 ??
(2)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
(3)甲收取了乙的押金X元,見附件1(收條或匯款單復印件) ??
(4)附件2為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
(5)附件3為甲方房產證復印件
??6、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簽字、手印 ??甲方 ??乙方
希望能幫到您 ?僅供參考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注意看以下合同條款:
1、房屋基本信息是否與認購書中一致,合同約定的房屋是否就是你所要購買的房屋;
2、付款方式以及如果沒有依約付款的責任怎樣承擔等問題;
3、看清約定的違約金是如何表達的,是千分之幾、是萬分之幾、還是百分之幾,是按日計算的、是按房屋總價款計算的、還是以實際付款作為基數的,這些問題很重要,沒違約就好,一旦發生違約情形,開發商總會拿約定條款不明確來為自己找推脫理由。
4、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問題,一定要明確具體,不能是含糊不清的,如果開發商到期沒有依約交付,就是可以據此承擔違約金賠償;
5、產權登記的期限,看清楚違約責任是以是“日”還是“工作日”為依據,因為如果用“工作日”,必然會使實際交付時間延長;
6、看清楚爭議解決的方式。仲裁一般是開發商樂意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因為實踐中,仲裁委很多情況下都在偏袒開發商,所以在選擇這一方面時,作為購房者,一定要把訴訟約定在里面,給自己留一條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