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嬰兒母親的戶口卡(已婚但戶口卡上婚姻狀況未做變更的,還應持本人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3、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加蓋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準予入戶章); 4、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
一、辦理條件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申報戶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二、所需
1新生兒在出生60天內(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拿著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父母雙方身份證(媽媽不去要提供媽媽授權爸爸簽字的委托書)以及出生腳印紙,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2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后,帶上入戶
一,父母戶口在一起的,憑《出生醫學證明》,《新生嬰兒入戶通知單》,戶口簿辦理入戶; 二,父母戶口不在一起的,憑《出生醫學證明》,《新生嬰兒入戶通知單》,戶口簿以及嬰兒未在對方戶籍登記機關入戶證明辦理入戶。
(一)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 ?? (二)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符合計劃生育的有關證明)、小孩的戶口本; ?? ? ?(三)父母結婚證、戶口本、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