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本規范是主要依據現行相關標準,總結近年來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使用和維護的實踐經驗和研究成果,參照發達國家通行做法制定的第一部以功能和性能要求為基礎的全文強制的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011-2010: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內容簡介:本規范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建標[20063 77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的設計、勘察、研究和教學單位對《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01進行修訂而成。
修訂過程中.編制組總結了2008年汶川地震震害經驗,對災區設防烈度進行了調整,增加了有關山區場地、框架結構填充墻設置、砌體結構樓梯間、抗震結構施工要求的強制性條文,提高了裝配式樓板構造和鋼筋伸長率的要求。此后,繼續開展了專題研究和部分試驗研究,調查總結了近年來國內外大地震(包括汶川地震)的經驗教訓,采納了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慮了我國的經濟條件和工程實踐,并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征求了有關設計、勘察、科研、教學單位及抗震管理部門的意見,經反復討論、修改、充實和試設計,最后經審查定稿。
1)鋼筋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小于1.25;
2)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不大于1.3;
3)鋼筋在最大拉力下的總伸長率實測值不小于9%。
《混凝土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11-2010,14頁,3.9.2條有明確要求。
1)鋼筋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小于1.25;
2)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不大于1.3;
3)鋼筋在最大拉力下的總伸長率實測值不小于9%。
抗震鋼筋除應滿足標準所規定普通鋼筋所有性能指標外,還應滿足以下:
1)抗震鋼筋的實測抗拉強度與實測屈服強度特征值之比不小于1.25;
2)鋼筋的實測屈服強度與標準規定的屈服強度特征值之比不大于1.30;
3)鋼筋的最大力總伸長不小于9%。.
以上三條確保了鋼筋的抗震能力,使得抗震鋼筋能夠在建筑發生傾斜、變形時“穩起”,不發生斷裂。
不過從新標準對抗震鋼筋的三條規定要求來看,主要針對鋼筋強度和伸長率的實測值在技術指標上作了一定的提升,如第一條對抗震鋼筋規定從屈服到拉斷還應承受25%以上的拉力;第二條保證鋼筋屈服強度離散性不會過大而影響到設計對結構延性要求的效果;第三條由對普通鋼筋規定的最大力總伸長率不小于7.5%提高到不小于9%。這些技術指標的提高,加強了鋼筋的抗震能力,保證了結構構件在地震力作用下具有更好的延性。
因此,抗震鋼筋和普通鋼筋的本質區別就是使鋼筋獲得更好的延性,從而能夠更好地保證重要結構構件在地震時具有足夠的塑性變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規范規定:抗震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框架和斜撐構件(含梯段),其縱向受力鋼筋采用普通鋼筋時,采用產品標準帶E編號的鋼筋,其性能:
1、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于1.25
2、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不應大于1.3
3、鋼筋在最大拉力下總伸長率實測值不應大于9%。